第(2/3)页 这样啊! 这就好,这就好! 能有儿子一直陪在身边,想来那对夫妻后半生一定过得很幸福。 “六哥,你们这是……” “来旅游!” 毛健抬头看了看天。 “都已经这么晚喽,你们还没找到地方住吗?来我家,来我家!” 毛健说着拉住了张恒的胳膊就要走。 “那个……不麻烦了!” “咋个就麻烦喽,不麻烦,不麻烦,欢迎还来不及呢!” 盛情难却,再加上两人实在是不想住帐篷了,便和毛健一起回了家。 和张恒记忆深处,那套破败不堪的房子相比,如今毛健家里的生活条件明显要好得太多了。 三层小楼,装修得格外精致,气派。 毛健的妻子得知来的是张恒,招呼两人坐下之后,就去忙着准备晚饭了。 “家里只有你们夫妻两个?” “小女儿在上大学,儿子高中毕业,就去了上海,两年都没回来喽!” 毛健说着,给两人端来了热茶。 “尝一尝,我自己种的,现在我们村好些人家都种茶叶,日子真的是越来越好了!” 想到自己当初天真的以为,只要走出这个小山村,就一定能赚大钱。 结果在大城市,却只落得一身狼狈。 因为怕父母失望,连家都不敢回,要不是听了张恒的那首歌,说不定…… 早就饿死在外面了。 “我算是看明白了,外面再好,也比不上家里,我那个儿子和我当年一个样,心比天高,总想着去外面闯,怎么都不肯回来。” 毛健说着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六哥,能不能……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!” “不麻烦,有什么事说吧!” “那个……” 毛健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了。 “当初的那首歌,能不能请你再唱一遍?” 当初的歌? “异乡人?” 毛健连连点头。 “对,对,对,就是这首歌!我想着,万一我儿子能听到的话,说不定也能回来。” 他此刻的心情,就像当年的父母一样。 从不渴求儿子能有多大的出息,唯一盼着的就是能够平平安安。 “好啊!” 见张恒答应,毛健立刻起身。 “我去拿吉他!” 吉他还是当年他回来之后买的,为的只是学会那首呼唤他回家的歌。 【六爷又要唱歌了吗?】 【现在想听六爷的现场可不容易!】 【《异乡人》,当初我离开家去外面闯的时候,这首歌每天都要单曲循环几十遍!】 【臭小子,赶紧回家!】 张恒抱着吉他,试了一下音,随后拨动琴弦,熟悉的旋律响起,舒缓而悠扬。 “披星戴月地奔波,只为一扇窗,当你迷失在路上,能够看见那灯光,不知不觉把他乡,当作了故乡,只是偶尔难过时,不经意遥望远方……” 【每次只要听到这首歌,我就忍不住想哭!】 第(2/3)页